能够克服这个“欠点”,“台湾的文化运动,就可以一泻千里”。那么,“有什么可以解救台湾话这个欠点”呢?他说:“那单单二十四个的罗马字,就可以充分代咱做成这个大工作。唉哟!这小小二十四个的罗马字,在我台湾现在的文化运动上,老实是胜过二十四万的天兵呵”。实际上,蔡培火的主张只在一部分台湾基督教徒中流行,并未成事。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当时从事文化运动的知识分子,均怀有强烈的民族思想,对于非我族类的文字心生排斥。
同样,郭秋生也坚决反对蔡培火的意见。他说:
台湾语尽可有直接记号的文字。而且这记号的文字,又纯然不出汉字一步,虽然超出文言文体系的方言的地位,又超出白话文(中华国语文)体系的方言的位置,但却不失为汉字体系的较鲜明一点方言的地方色而已的文字。
他还说,“台湾既然有固有的汉字”,“任是怎样没有气息,也依旧是汉民族言语的记号”,“台湾人不得放弃固有文字的汉字”。这就是说,要以现行的汉字为工具来创造台湾语的书面语言“台湾话文”,而这“台湾话文”正是汉字体系中有鲜明地方色彩的文字。
郭秋生的这个主张,有着深刻的含义。这就是:如果采用汉字,台湾话文最终将和祖国通行的白话文融为一体。这一点,负人(庄垂胜)在1932年2月1日《南音》1卷3号发表的《台湾话文杂驳三》一文,讲得再清楚也不过了。他说:
如果台湾话有一半是中国话,台湾话文又不能离开中国话文,那么台湾话文当然给中国人看得懂,中国话文给台湾大众岂不是也是懂得看了吗?如果台湾话是中国的方言,台湾话文又当真能够发达下去的话,还能够有一些文学的台湾话,可以拿去贡献于中国国语文的大成,略尽其“方言的使命”。如果中国话文给台湾大众也看得懂,幼稚的台湾话便不能不尽量吸收中国话以充实其内容,而承其“历史的任务”。这样一来,台湾话文和中国话文岂不是要渐渐融化起来。
在创造“台湾话文”的方法上,郭秋生以为,一方面考据语源,找出适用的文字;另一方面则是利用六书法则,形声、会意、假借等来创造新字。具体的原则,郭秋生提出了五点:(1)首先考据该言语有无完全一致的汉字;(2)如义同音稍异,应屈语言而就正于字音;(3)如义同音大异,除既有的成语(如风雨)“呼”字音外,其他应“呼”语言(如落雨);(4)如字音和语音相同,字义和语义不同,或字义和语义亦同,但惯行上易招误解者,均不适用;(5)要补救这些缺憾,应创造新字以就话。
同年7月24日,黄石辉在《台湾新闻》上发表《再谈乡土文学》一文,呼应了郭秋生的主张。文章的要点是:(1)进一步指明“乡土文学”和“台湾话文”的关系,“乡土文学是代表说话的,而一地方有一地方的话,所以要乡土文学”。“因为我们所写的是要给我们最亲近的人看的,不是要特别给远方的人看的,所以要用我们最亲近的语言事物,就是要台湾话描写台湾的事物。”(2)为了不使台湾和祖国的交流断绝,不要用表音文字而用汉字。用汉字也尽量采用和祖国通行的白话文有共同性的,台湾独特的用法要压到最低限度。这样,会看台湾话文的人能通晓祖国的白话文,大陆的人也能读懂台湾的话文。他说:“台湾话虽然只通行台湾,其实和中国是有连带关系的,如我们以口说的话,他省人固然不懂,但写成文字,他省人是不会不懂的。”(3)用了几乎一半的篇幅,讨论怎样表记台湾语的具体的技术问题。比如文字问题,无字可用的,尽量“采用代字”,然后再考虑“另做新字”。又如,主张删除无字可用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