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7 20:49:04 转载 令人发指的贪污受贿案件
建国以来,贪污腐败案件频出不穷,但改革开放以来,其金额和数目不断增加。至今天已经发展到千万算很少,过亿不算多,几十亿刚排上号的地步。
一、贪污金额越来越大
1951年共和国第一大贪污案中,刘青山贪污1.84万(新币)、张子善贪污1.94万(新币)。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会,随后河北省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天津档案网)注:刘、张都曾担任中共地委书记
在今天看来,刘青山、张子善二人贪污数额并不大。甚至可以说,在今天的中国,他们很可能一点事没有。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公布了一些贪污名单及金额足以证明一切。如下:
余振东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 4.83亿美元
于志安 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 1亿元
丁 岚 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主任 1.95亿元
蒋基芳 河南烟草专卖局局长、烟草公司经理、党组书记 2亿元
杨秀珠 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 2.5亿元
高 山 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 8.39亿元
萧洪彬 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国企董事长骗汇7.6亿美元
钱 宏 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国企董事长 5亿元
徐晓轩 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国企经理 4.6亿元
黄清洲 广东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国企副总经理 14亿人民币
许宗衡 原深圳市副市委书记、市长,17年间利用工作之便几乎染指深圳所有大型工程贪污受贿共计20多亿元。
余振东 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 40亿元人民币
张曙光 原中国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 176亿元人民币
李 真 原河北少国税局局长,非法索取、贪污、侵吞国有资产共计,270.9874亿人民币.关国亮 新华人寿前董事长 27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