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元存款变“-100元”,法理情何在
南京市民侯小姐最近碰到一件郁闷事:她原先在南京一家医院工作,2009年跳槽去了另一家医院,最近她想起原来单位的工资卡里还有600多元钱,想把钱取出来。结果到银行去办理时,对方却告知卡里一分钱不剩,现在侯小姐还欠了银行100多元的手续费。(10月6日《扬子晚报》)
钱存银行,本该有利息,而侯小姐的600元存款却变成了“-100元”,银行人员称是“账户管理费”。真是岂有此理?如此这般,谁有钱还敢存银行?
银行收费不合法。储户和银行之间是一种储蓄合同关系,侯小姐2005年就持有借记卡,如果当时的合同里有这种所谓的小额账户管理费,那么银行收费是合法的。然而,这项收费是银行在2010年才开始实施的,当时合同里肯定没有。《合同法》规定,单方修改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因此,银行此举是显然是违法的。
银行收费不合理。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称,如果卡内余额达不到5万元,就要扣取每月20元的“账户管理费”。试问,这是哪门子规定?岂不是很多储户都要按月“被收取”20元“账户管理费”?卡内余额达到5万元,对银行职工而言或为小菜一碟,而对侯小姐这样的工薪族而言谈何容易?
银行收费不合情。纵然银行要收取每月20元的“账户管理费”,但应该告知侯小姐。然而,侯小姐的手机号码一直没有变,却没有收到银行任何通知,连个短信提醒都没有;而银行一直在按月扣取20元,已经扣了两年多,要不是侯小姐去银行取钱,不知银行还要扣到猴年马月。此其一。其二,纵然2009年10月银行曾贴出公告说,从2010年开始收取账户管理费。但是,储户怎么可能天天来银行看公告,银行为啥就不可以主动告知储户?说到底,银行心里只有收费、没有储户,根本没有一点人情味甚至没有人性!
近年来,银行乱收费广受诟病,在社会的强大舆论压力之下,银行减少了一些收费项目。然而,实际情况下是换汤不换药,不少银行依然变着戏法、玩弄花招乱收费。就像这家将储户600元存款变成“-100元”的银行,不但身上没有流动道德血液,甚至不惜违法把储户的存款弄到自己腰包里,不只是转嫁成本,更是一种降低社会责任心的表现。
众所周知,只要和银行打过交道的人心里都清楚,这家将储户600元存款变成“-100元”的银行绝不是孤立地存在,这家银行的作为仅是银行乱收费的冰山一角。正因如此,改革国内银行收费制度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否则,银行和储户的关系必将进一步恶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毛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