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作出回应,让当事人迷惑不解,焦虑不安!
案情进展密切关注
国家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高压线”,法律尊严神圣不可侵犯,谁敢视法律为儿戏,恣意妄为,他终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余立勋这种未经合伙人同意擅自收取房屋预收款挪作他用、严重侵犯合伙人权益的行为,熊发明、胡叶伟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此案进展我们将密切关注并作将继续公开披露。
益阳公安团购住房,合伙人之间的官司“卡了壳”
在湖南省益阳市,三名开发商签订协议合伙开发房产,其中一人却公然违反协议将房产预付款据为己有。而由于购房者大部分为益阳公安系统人员,当另两名合伙人作为原告将侵占者告上法庭时,时隔半年有余却莫名其妙迟迟等不到判决结果,致使两原告欲哭无泪……
2006年12月20日,湖南益阳兴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胡叶伟、余立勋签订土地转让共同开发协议书,商定位于益阳市朝阳开发区大海塘村二组的6.7亩土地由胡叶伟、熊发明、余立勋共同开发,共同投资、利润分享、风险共担。2006年12月25日,三人还签订了合伙经营协议书。2008年1月13日,三方协商一致,胡叶伟、熊发明同意将此建筑工程承包给余立勋施工,并明确约定了胡叶伟、熊发明与余立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签订了有关此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完工前后,益阳市公安系统共有20余人从余立勋手中以低价购房20余套,共预付购房款上千万元。2011年6月中旬,余立勋以兴裕公司名义将这些预售款全部据为已有,让其合伙人熊发明、胡叶伟毫不知情!余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合伙人熊发明、胡叶伟的合法权益。在多次找余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熊发明、胡叶伟于2011年8月30日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9月7日向法院递交了诉讼保全申请。法院于2011年11月2日采取了查封措施。
不料,查封后不久,熊发明、胡叶伟发现法院的封条竟然不见了!时至今日,益阳中院对原告提出的保全请求未能作出回应,让当事人熊发明、胡叶伟迷惑不解,焦虑不安!他们猜测:参与团购住房的益阳公安系统人员与余立勋之间是否存在紧密的利益链,从而从中作梗?因此,他们恳请益阳相关部门彻查清楚,还他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