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em">汪玉凯:在国外,这样的事件被看做是正常的利益表达,是老百姓的自由,而不是所谓的群体性事件,更没有所谓的“维稳”概念了。我们是把群体性事件妖魔化了,很多老百姓的利益表达其实是正常的,不应用维稳概念压倒民众的利益诉求。我认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概念比“维稳”概念更好。
Q:这么说来,政府要维稳,民众要维权,两者并不是矛盾的?
汪玉凯:表面上二者有冲突,其实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维稳需要在保障老百姓个体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否则维稳就没有基础。老百姓是社会的权利主体,国家的主人。政府是为主体服务的,只有维护老百姓的权利,执政才有合法性基础。在维护个体权益的前提下谈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维稳以及保障社会秩序是为了打击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而不是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因此,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是维权的目的,二者相辅相成,对建设和谐社会缺一不可。
于建嵘:在社会转型期,本来应是民众大量“正常”表达意愿的群体行为,却由于地方政府的“刻意作为”而变成了“非法行为”。政府本来可以处于十分“超脱”的地位,但由于处理矛盾的技巧问题和体制性压力的影响,而陷入管治困境。后果就是政府要直面这些“非法事件”,没有任何缓冲和回旋的余地,更不能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在矛盾调解和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Q:那为何政府当前的维稳方式比较容易采取压迫式的手段?
汪玉凯:是的。现在政府在维稳的过程当中过于强势,不是从政策上的疏导,而是以压制、出警的方式,造成民众与政府情绪上的对立,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把问题复杂化。现在网络的传播效应如此之快,很容易把小问题放大。
于建嵘:刚性稳定就是以压力体制为基础。中央政府要求地方实现当地的静态安定,为此,不惜采取各种责任追究制,用社会稳定作为地方官员升降的最主要指标。因此,当社会底层的抗争成为“事件”时,在众多的责任追究制的压力下,一些地方执政者惊慌失措,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不是采取暴力就是靠无原则的收买解决问题。
Q:政府“稳定压倒一切”的社会治理观念是不是值得反思?
于建嵘:很长时间以来,我们以“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来指导工作,现在到了反思这个观念的时候了。我一直在呼吁,执政党要反思“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这个观点是邓小平在国家处于特殊阶段时提出来的。同时,邓也提到了“改革压倒一切”、“发展压倒一切”。
而我们现在呢,我们因为“稳定压倒一切”忽略了其他问题。为了稳定,我们不惜牺牲民生;为了稳定,有些地方竟然把“文革”时游街批斗的一套都拿出来了;为了稳定,我们不惜滥用警力。稳定压倒一切,它究竟压倒了什么?压倒了民生,压倒了人权,压倒了法治,压倒了改革,而稳定却压不倒腐败,压不倒矿难,压不倒违法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