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房屋规划及地政局
环境局
运输及工务局
文化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政府行政及行政会议 行政会议由行政长官,官守成员及非官守成员根据基本法组成,是行政长官制订政策的顾问团。官守成员一般由各司长及局长出任,而非官守成员则由行政长官自行决定,他们主要来自其他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公营机构 香港政府除了有政府部门执行政策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公营机构,负责政府认为较需要社会人士参与的工作。这些机构由政府出资成立及资助,但不属于政府体制,较政府部门有较多的自主权。例子有:管理全香港所有公立医院的医院管理局、协助香港工业发展的生产力促进局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主权移交时各部门名称改变
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