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的(即历史的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尤其是他们所带来的价值;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作是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活动的决定因素。”这一文化的综合定义基本为现代东西方的学术界所认可,有着广泛的影响。
综上所述,什么是文化至今仍是一个相对模糊,争议较多的概念。但其中有一点是大家都明确的,即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人,有人才能有文化,不同种族、不同民族的人有不同的文化。
一般来讲,人们把“文化”分做三个层次:即观念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所谓观念文化,主要是指一个民族的心理结构、思维方式和价值体系,它既不同于哲学,也不同于意识形态,是介于两者之间而未上升为哲学理论的东西,是一种深层次的文化;所谓制度文化,是指在哲学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制度。它们或历代相沿,或不断变化,或兴或废,或长或短,既没有具体的存在物,又不是抽象的看不见,是一种中层次的文化。所谓器物文化,是指体现一定生活方式的那些具体存在,如住宅、服饰等,它们是人的创造,也为人服务,看得见,摸的着,是一种表层次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