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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 - 起草过程
负责起草《基本法》的委员会,成员包括了香港和内地人士。而在1985 年成立的基本法谘询委员会,成员则全属香港人士,他们负责在香港征求公众对基本法草案的意见。
1988 年4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公布首份草案,基本法谘询委员会随即进行为期五个月的谘询公众工作。第二份草案在1989 年2 月公布,谘询工作则在1989年10 月结束。《基本法》连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图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0 年4 月4 日正式颁布。
总则
《基本法》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勾划了发展蓝图。下文载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方针政策的主要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