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8%AF%E7%89%B9%E5%88%AB%E8%A1%8C%E6%94%BF%E5%8C%BA?prd=content_doc_search">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时期《英皇制诰》及《
皇室训令》的地位,确认了特区政府的组成办法、权力和责任、和中央政府的关系等。
1984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英国经过多年谈判后,签署《联合声明》,解决了香港主权归属问题。其中《声明》第三段第12条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以《基本法》确立香港为特别行政区,并按照
一国两制方针,保持主权移交前的
资本主义制度,维持50年不变。中国大陆所施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等将不会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区政府会维持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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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4年12 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当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