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的运行,围绕“政府制定计划—企业执行计划—社会按计划分配”的全链条展开。具体地说,计划经济的运行可分为下列三个关键环节:
1. 计划制定:各级政府确定经济目标
计划经济的起点是“制定计划”。国家计划由国家最高经济管理部门(如改开时代之前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牵头,结合国情、资源和社会需求,制定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的“统一计划”。地方各级政府再根据国家的计划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计划。计划内容极为细致,不仅包括宏观目标(如GDP增速、工业产值),还涵盖微观层面的具体指标:比如某钢铁厂全年需生产多少吨钢材、某纺织厂需生产多少米棉布、某农场需向国家上交多少吨粮食。计划还包括居民所需的基本消费品(如粮食、布匹、食用油)的产量与分配额度。
这种计划的制定,强调“统筹兼顾”,旨在避免市场盲目性,确保资源向国家重点领域(如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工业、国防工业)倾斜,同时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例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通过计划优先发展重工业,快速建立起工业体系,为后续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2. 计划执行一:工矿企业和农业按计划生产
在计划经济中,企业并非独立的市场主体,而是“政府计划的执行者”。企业的生产任务、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均由政府通过行政指令确定。
生产任务:企业需严格按照政府下达的计划指标组织生产,不能自主决定生产何种产品、调整生产规模(比如某机床厂只能按计划生产指定型号的机床,即便市场有其他需求也无法调整)。
资源获取: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如钢铁、煤炭、水泥)、设备、资金,由政府统一调配,无需通过市场采购。
产品销售:企业生产的产品,需按政府规定的渠道和价格上交或销售,不能自主定价,也不能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销售计划。
3. 计划执行二:资源和消费品按计划分配
在计划经济下,资源和消费品的分配,也遵循计划原则,主要通过如下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