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误导中国内地排斥香港社会团体
中国内地普遍存在排斥香港社团的现象,试问这种现象和美国的“种族歧视”现象,还有香港的“反水客”现象又有何区别?
那么,是“谁”给香港社团扣上“民间非法组织”这顶帽子?是那些匮乏基本政策法律知识常识的编辑记者,还有那些煽动造谣企图破坏国人团结的反华势力。而帮凶则是那些妄自评论、质疑、排斥香港社团的专家们。
其实,给香港社团扣这顶“帽子”有些欠妥。既不利于国人团结,又不利于强国战略。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四条记载:“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我对56个民族大团结的理解,自然包括香港在内。
形成上述原因有四个方面:(一)个别媒体记者严重匮乏法律法规知识常识;(二)中国内地社团对香港社团的排斥;(三)很多读者未曾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常识;不少律师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对咨询都回答得模棱两可;(四)一些香港社团在中国内地非法谋利,严重影响了其它香港社团的声誉。
有的媒体在披露时,惯用:香港协会、境外社团、非法组织等笼统词汇,原本曝光的是个别香港社团,结果“个别”变成了“一片”,其它无辜的香港社团也被一片“抹杀”了。
不可否认,中国内地是有一些从事非法谋利的社团。但记者和专家不能因此将所有香港社团“一棒打死”,或将其定义为“民间非法组织”。加上中国内地社团本身有些“排除异己式”的思想观念,久而久之使得香港社团在中国内地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被降低。
但是,话说回来。中国内地社团的发展现状其实也不容乐观。
2007年7月,先后有76家媒体报道了“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欺骗性培训事件,牵出其挂靠的“中爱联”(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8年未年检、涉及营利性活动。由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和“中爱联”主办的“共和国脊梁”人物评比表彰活动,违反社会组织“不得向会员单位收取费用”等有关规定,主办单位受到民政部作出的行政处罚。8月,民政部分别对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中国散文学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等8家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惩戒其以挂名方式参与由企业具体承办的活动、不履行主办单位职责、对活动疏于监管等行为。
2015年1月21日,中纪委在官方网站就书协“官气”太重问题再次发文警告“领导干部不要到艺术家的盘子里抢肉吃”,还称“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热衷于到艺术家协会谋取一官半职,可以说是‘蔚为风尚’。君不见某个省份的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竟达几十人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
2015年5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015年4月27日至5月3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国家发改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均涉及中国价格协会。
由此可见,考量一个社团是否正规和权威,不能仅凭:主管主办单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