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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数与多数。一般来说,在人治社会,系多数人无条件服从少数人、甚至君主或国王;在法治社会,则系少数人无条件服从多数人甚至是绝大多数人。反对言论是——为什么少数人就要服从多数人呢?城市改造为什么就要强行拆除少数人自有的房屋呢?城市扩大为什么就要强征少数人自耕的农田呢?拆房可以,征地也可以,多数人与少数人是平等的,应当是可以讨价还价的。任何时候,多数人都不能去剥夺少数人的合法利益。多数人对付少数人,实际上是强者对付弱者。即便是在议会上或代表大会上,也不应绝对要求少数服从多数。因为多数人的观点虽然是正确的,但是少数人的意见也并不错误。只是他们所处的层面所站的角度与多数人不一样。法国数理学家怕斯卡尔在其所著《思想录》一书中写道:“我们为什么要遵从大多数人?是因为他们更有道理吗?不是的,而是因为他们更有强力。”(51)例如,涉及是否拆穿一条旧街而兴建一条新街,大多数人都举手赞成,因为政府投资将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而其中只有一户反对,因为其所居住的系有文化纪念价值的房屋,这样的文物一拆就不可再生了。能说这一户居民就是刁民吗?再如,一乡村学校希望学生家长支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去城市参观,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大多数家长当然赞成并给予赞助。而其中一家则持反对意见,因其孩子需要在假期看眼科医生。这个家长在提高孩子智商和保护孩子眼睛之间选择了后者,这也是无可非议的。“尊重和保护少数,这一规则应当用于法制建设和学术研讨中,就是要求我们注意非主流意见和少数人的声音,只要他是基于理性而不是梦呓。”(52)
关于作为与不作为。多少人总是乐于作为,乐于做事,乐于忙碌,乐于运动,乐于向极限挑战,似乎觉得闲着就是一种悲哀,就是一种无聊,就是一种碌碌无为,就是一种毫无出息。反对言论是——人的一生,应当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学会动也学会静;擅长劳作也擅长休养生息;热爱光明(白天)也热爱黑暗(夜晚)。例如生儿育女,似乎是不计其数的父母最为津津乐道的,生了一个又一个,养大一个再一个。如此作为的结局又是什么呢?英国教士及经济学家马尔萨斯早在1798年所著的《人口论》中,就认为人口的增长已经远远超过粮食的增加。他首次提出人们应当晚婚晚育,否则将会给世界带来灾难。之后,印度和中国大陆,由于死亡率减少,出生率增高,而食物的增产率却增长无几,从而注释了马尔萨斯的恐惧。这原本是闪耀智慧光芒的言论,却被后来的马克思与恩格斯给抛弃到了莱茵河里去了。他们认为:“人并不像动物,人是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多一张嘴,也就同时多出一双手来。”(53)他们并不知道,多出一双手来,并不多出一顷土地,那双手是不会生产出粮食来的。再如,扩大军事力量,也几乎是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念念不忘的,把本可以用于民众生活的金钱用来制造不能吃不能穿的枪炮子弹、飞机快艇和核武器。苏联以及后来的俄罗斯一天也不敢停滞发展核武器。结果呢?无论是其前期的社会主义,还是后来的资本主义,其民众的生活和国家的福利,始终抬不起头来。就这样,仍咬着牙齿在暗地里瞄准美国扩大军费开支,尽管时不时潜艇下沉,战斗机爆炸。也许有人认为,不这样不行呀,弱国无外交呀!果真如此吗?那么,世界上许多军事弱国,像新加坡、梵蒂冈、瑞士、二战后的日本、丹麦等,并没有受到军事强国的打击,并没有因为军事弱小而贫穷落后。作为一个国家,可以翻开自己的历史,至少一半或者一小半的作为是不必要的,甚至是在自我摧毁。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对内镇压无辜民众,就是罪恶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