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诗人贺敬之
贺敬之 现代著名诗人和剧作家。中共党员。中国文艺家协会第三任主席,现为名誉主席。历任鲁艺文工团创作组成员,华北联大文学院教师,中央戏剧学院创作室主任,《人民日报》文艺部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兼文学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代部长。中国文联第四届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第一、二、三、四届理事及第三届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第五届名誉副主席,中国戏剧家协会第三、四届常务理事,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全国第七届人大常委。40年代开始发表作品。著有诗集《放歌集》、《贺敬之诗选》,评论集《贺敬之文艺论集》,长诗《回延安》、《放声歌唱》、《雷锋之歌》、《中国的十月》等。歌剧剧本《白毛女》(参加执笔,马可作曲,已公演)获1951年斯大林文学奖金。
诗人1924年生,山东峄县人。15岁参加抗日救国运动,16岁到延安入鲁迅艺术学院文学系,17岁入党。1945年和丁毅执笔集体创作我国第一部新歌剧《白毛女》,获1951年斯大林文学奖。这是我国新歌剧发展的里程碑,作品生动地表现出“旧社会把人逼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一深刻的主题。评述毛泽东诗词时曾这样说:“毛泽东诗词以其前无古人的崇高优美的革命感情遒劲伟美的创造力量超越奇美的艺术思想豪华精美的韵调辞采,形成了中国悠久的诗史上风格绝殊的新形态的诗美,这种瑰奇的诗美熔铸了毛泽东的思想和实践、人格和个性。”
人物生平
时间 事件
1924年 生于山东峄县(今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人)。1939年在四川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开始发表作品。
1939年到1940年 就读于国立六中(现罗江中学)。
1940年 到延安,入鲁迅艺术学院文学系学习。并在40年代就出版了诗集。
抗战胜利后 随文艺工作团华北联合大学文学院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 参加土改、支前等群众工作。
1947年 参加青沧战役,立功受奖。
1949年 参加第一次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国戏剧工作者协会理事和中国文学工作者协会理事,在中央戏剧学校创作室工作。后任《剧本》月刊、《诗刊》编委,中国戏剧家协会书记处书记等职。
1977年 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当选十二届、十三届中共中央委员。先后任文化部副部长、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代部长。
代表作品
《白毛女》 《栽树》 《秦洛正》 《朝阳花开》 《乡村之夜》 《并没有冬天》《放歌集》 《贺敬之诗选》 《笑》 《雷锋之歌》 《中国的十月》 《八一之歌》《回延安》 《放声歌唱》 《回延安》 《夜》 《西去列车的窗口》 《三门峡》
《桂林山水歌》 《梳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