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教育
公民教育是德国教育家乔治?凯兴斯坦纳(1854-1932)教育思想的核心。他明确提出:“国家公立学校的目的一也就是一切教育的目的一是教育有用的国家公民”。要使受教育者成为有用的国家公民,就要通过学校教育儿童将来能在国家中“担任一种工作或一种职务”,并且把这种职务或工作做得很好,这是学校的道德教育任务,也是“公民教育”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公民教育”的另一重要任务就是要发展学生的力量,陶冶学生的性格,通过“公民训练”使学生和青年工人对国家的最高价值(即理想国家目的的实现)越来越持积极态度,成为对他人有价值的“良好公民”。他的“性格陶冶”主要发展学生四个方面的基本能力,即意志力、判断力、精细性和自奋性(坚韧顽强)。这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其目的是要使整个国民学校都能真正成为性格陶冶的工具,使所有的学生的性格都能得到陶冶,受到训练,成为他所要求的有用公民。
近代西方的古典教育
古典教育是近代西方的一种以古代语文(希腊文和拉丁文)为主要学科的普通中等教育体系,产生于15至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时期。1538年德国新教派教育家斯图漠在斯特拉斯堡开办了第一所古典文科中学,这所中学虽然仍以古典课程为主,全部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但采取了分级教学制度,按固定课程和教科书教学,以培养新教教会的僧侣和国家官吏为目标。16世纪到20世纪初,斯图漠式的古典文科中学成了德国中等学校的主要类型,其他的欧洲国家也以此为榜样,先后建立了重视古典语文而忽视自然学科的古典中学。恩格斯认为:这种古典教育破除了旧教教育的形式与范型,促进了欧洲知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