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宣言》
北美13州英国殖民地人民不堪忍受英国的殖民主义统治。1774年9月5日在费城召开了第1届大陆会议,通过了《权利宣言》,要求殖民地人民有生存、,自由和财产的权利,并通过了与英国断绝贸易的决议案。1775年4月1吕日波士顿掀起反英武装革命,各州人民纷纷要求独立。同年5月10日召开了第2届大陆会议,在广大人民要求独立的呼声推动下,了月2日第2届大陆会议通过了宣告独立的决议,7月4日会议通过并发布《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是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它在历史上首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提出了资产阶级关于“天赋人权”和“人民权利”的主张.《宣言》庄严宣告:“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命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宣言列举了英国于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和贸易等方面在北美殖民地的罪状,提出殖民地独立是“合法”的,是“尊重人类公意”的正义行动,并向全世界庄严宣告,北美13个殖民地与英国断绝一切隶属关系,成立“美利坚合众国”。《宣言》是世界历史上一篇著名的革命文献,是后来法国大革命中发表的《人权宣言》的蓝本,马克思称它是“第一个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全称《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由序文和17条正文组成。它是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重要的革命文献,有“旧制度死亡证明书”之称。它由波尔多大主教西耶士起草,1789年8月26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并载入1791年法国宪法列为序言。它还用作1793年法国宪法的序言(简称《人权宣言》)和1795年宪法的序言(改称为《人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宣言》。
宣言贯穿的基本精神是人权思想。第一条:“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的;社会的差别只可以基于共同的利益。”第二条:“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自然的不可消灭的人权”,而人权的体现则应是“自由、财产权、安全和反抗压迫”。第三条:“全部主权的源泉根本存在于国民之中;任何团体或者任何人都不得行使不是明确地来自国民的权利。”宣言贯穿着“法治”和“平等”的原则,“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一切公民在法律的眼中一律平等”;“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权利,但在以不扰乱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秩序为限”;还规定了法不溯既往、无罪推定等原则。同时,主张实行“三权分立”和“代议制”的政治制度,并提出了关于军队、捐税和行政人员的职权等间题。
人权宣誉源于北美弗吉尼亚和新罕布什尔等州的宪法,三权分立的概念来自孟德斯鸠,自然权利的理论来自百科全书学派和洛克,共同意志和国民主权的理论来自卢梭,个人必须受到保护的思想来自伏尔泰,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来自重商学派的学说。整个宣言具有18世纪法国思想的特征。宣言的思想和原则为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法律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美国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