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掺在里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他的这番“忆苦思甜”生怕听众误以为天方夜谭,赶紧又强调:“从旧社会过来的卖苦力的朋友都能证明,我说的一点不假!”
梁实秋听完是这样评价的:“老舍就是在这样的破落大杂院里长大的,其成分可以说是十分‘普罗’的了。惟其因为他生长于贫苦之家,所以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才叫做贫苦:也正因为他亲自体验了贫苦生活,所以他才能写出像《骆驼祥子》那样的小说……老舍从来不讳言其幼时之穷,时常在文章里叙说他小时候的苦况,但是他不但没有抱怨的意思,而且也从不‘以贫骄人’。贫非罪,但是贫却是人的社会的病态。所以老舍的为人与作品充满对穷人的同情,希望穷人的生活能够改善……这是他的宽厚处,激烈刚肠,但是有他的分寸。”梁实秋对老舍的印象——“我只知道他有一个悲天悯人的同情穷人的态度,他基本上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大意指老舍的作品是无党派的,非政治的,纯粹从人性的角度表现穷人的疾苦。我认为老舍更是个彻底的人道主义者,他将心比心地刻画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甚至在心理上认为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做个穷人的作家也是需要勇气的。在我们以前概念化的认识中,总习惯于把穷人的作家称为无产阶级作家——譬如高尔基对大革命前夕俄罗斯劳动人民所承受苦难的描述。但对于老舍而言,穷人的涵义或许更为人性化一些。在他的感觉中存在着一个平民主义的北京——与贵族化的北京分庭抗礼。老舍是属于北京的平民主义作家,他毕生都执著于挖掘这座古老城市的平民精神。在形式上,他借助于运用娴熟的北平土语,以通俗的风采登台亮相,给道貌岸然的中国文坛注入了来自民间的魅力——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京味。
“老舍的小说规模大,用意深,有新文艺的气象,但是保存了不少的相声味道。土话在文学里有其特殊的地位,于形容特殊人物时以土话表达他的谈吐,特别容易显示其个性,在对话中使用土话已成为广泛使用的技巧,不过老舍的小说是从头到尾成本大套的使用土语,这就不寻常了。以土话写小说,不只是白话文学了。因为白话和土话还是有距离的。”梁实秋认为老舍的小说之所以活灵活现、虎虎有生气,在于他自身的性格已凝注于其中,“我是北平人,特别欣赏他的小说,读他的文字如见其人,一个规规矩矩的和和气气的而又窝窝囊囊的北平旗人。”老舍的小说颇受市民读者欢迎自不待言,在文人群落中也曾风行一时,几乎没有谁不叫好的——除了胡适。我惟独只听说过胡适对老舍的作品评价不高,认为老舍的幽默有勉强造作之嫌。这恐怕跟他对北京的市民生活的看法有关。我以为凡是对北京这座城市有感情的,凡是对老北京的民俗没有抵触情绪与距离感的,都会爱上老舍的小说。因为老舍的作品本身,就借助人物之口以及人物命运,隐隐约约包含着对这座城市的一种说不清的又确实是由衷的热爱。我曾经聆听北京电视台为纪念老舍而配乐朗诵他的散文《想北平》(估计是老舍于抗战后应美国国务院之邀赴美游历时所写),可真是一咏三叹,情真意切。当画面上依次出现老式的胡同、人力车、城门楼子以及四合院驯养的鸽群,我仿佛感知到一位老人的灵魂在北京城的上空呢喃着:想北平、想北平,我实在是想北平啊……这是一般的文人骚客、凡夫俗子所无法想象、无法比拟的一份博大的爱情。
老舍本姓舒。他给自己取了这样一个通俗的笔名。他实在是太想念北平了,于1950年又从美国返回北京(当时已是新中国的首都)。“文革”期间投湖自尽——和屈原的死亡方式比较接近。据说他跳的是积水潭(又有人说是德胜门外的太平湖——看来太平湖并不太平),我每路过积水潭,总要想起老舍。又据说老舍尸体火化后,其家属胡滌青收到的骨灰盒中没有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