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在这里主要是想探讨书法批评的基础性的、可操作性的内容,而这个部分是最难把握、最难量化的部分,所以不是本文的重点。但是,也不能不论述,因为一幅作品的好坏,最终还是由作品境界的高下,品格的高低来决定,而这种能力的获得,是在不断的学习和认识中逐步提高的。
应该说关于“精神层”方面的批评方式,我们古人是最为发达、最为擅长的。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那种“诗意式”的批评方式就非常成熟了。“王右军书如谢家子弟,纵复有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种风气;”【7】“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有神。”【8】到了清代,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碑评第十八中有:“《爨龙颜》若轩辕古圣,端冕垂裳;《张猛龙》如周公制礼,事事皆美善。”【9】这些书法评价方式完全属于精神层面,这种书法批评在传统书论中非常常见,也最为发达。除这种宽泛的论述外,还有一种“量化”了的“形而上”批评方式,如唐代李嗣真《书后品》就将历代书家的书法作品分为:“上中下各品”【10】张怀瓘在《书断》中将历代书家分为“神品二十五人,妙品九十八人,能品一百七人”【11】康有为又将历代书家分为:“神、妙、高、精、逸、能品,”【12】这些看似分类细致的书法批评,其实完全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论述。
其实,虽然“精神层”属于高层次的范畴,但是,只要你不是出于某种特别的需求,我们欣赏一件书法作品,首先看到的是书法作品的整体感受,而不是书法的每个局部,更不会是书法的某个笔画和结构,这个感受就是“精神”的非“技术“的范畴。在我们传统的品评方式中除以上的“神、妙、逸”等概念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术语就是“气”,如:书卷气、金石气、山林气、雅气、霸气、妇气、烟火气、商贾气等。黄庭坚云:“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学书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模。”什么是气,什么是俗气这些都是无法物化,无法言传的,但是它确实存在,它只有在不断的学习和锻炼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审美水平,不断地感受到书法作品具有什么样的“气”、属于什么样的境界,这种审美能力的获得很难在短时期里达到,更难用语言来表述,真所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了。
三、“象”层
世界上可能没有哪个艺术有书法这么复杂了。一直到今天还有人不承认它是艺术(郑振铎),又被人称之为“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熊秉明),同时又有最广泛的参与人群,也最为“鱼龙混杂”。由于书法和文字一体的关系,所以,什么是书法、什么是一般的写字就很难分开,这个问题不但现在存在就是历史上也古已有之,随着硬笔的广泛使用,更出现了许多问题和无法解释的现象。如:文字和书法的起源问题、书法和写字如何界定、怎样才算书法家等;还有,如何看待所谓的“民间书法”、文人书法、名人书法、领袖书法等。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为书法批评的开展增加了相当的难度,也给目前的书法史、书法理论研究、书法学科建设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这里我们引用了“象”这个概念,就能解决以上这些问题,为构建书法研究的基础理论作有益的探索。
(一)“象”的基本概念
关于“象”的概念有多种含义,如肖像、相貌,相似、好像之意,我们这里指的是书法的一种“景象”,就是“特殊”的人、文字载